《郑州市青年人才首次购房补贴发放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地方特产2022-09-09 18:06:18佚名

《郑州市青年人才首次购房补贴发放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自2018年1月1日以来,我市对符合条件的博士、硕士和“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毕业生,在我市首次购房的分别给与10万元、5万元、2万元首次购房补贴,对吸引人才来郑就业发挥了积极作用。2022年4月14日,中共郑州市委办公厅、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青年创新创业行动的工作方案》,明确“对新申请并符合青年人才补贴条件的全日制博士、硕士、本科毕业生和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专科生,在我市首次购买商品住房的,分别给与10万元、5万元、2万元、1万元首次购房补贴”,进一步扩大青年人才首次购房补贴的发放范围,将普通本科毕业生,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专科毕业生纳入保障范围。在此背景下,起草了《郑州市青年人才首次购房补贴发放实施细则 (征求意见稿)》。

  二、主要内容

  本实施细则在2020年5月印发的《郑州市青年人才首次购房补贴发放及非郑户籍人才购房实施办法》(郑政办〔2020〕24号)基础上进行了补充完善。

  (一)降低了门槛,明确了补贴标准

  在适用对象中取消了本科毕业生需要“双一流”院校毕业的限制,同时,增补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大学专科毕业生作为补贴对象。补贴按照《关于实施青年创新创业行动的工作方案》:博士每人10万元,硕士5万元,本科毕业生(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 2万元,大学专科毕业生1万元标准发放。

  (二)依据要求进一步细化了申请条件

  1.申请人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参照原购房补贴政策,除博士生不限制年龄外,其他青年人才必须在35周岁(含)以下;

  ②因青年人才生活补贴不包含专科毕业生,因此申请条件从须在生活补贴名单发放之中,改为参照青年人才生活补贴条件,要求申请人为郑州户籍,在郑州市域范围内就业创业,正常参加社会保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正常缴费1个月(含)以上(不含欠缴、补缴)(大数据查询正常缴纳或者申请人提供近2月内满30日证明材料);

  ③将补贴范围扩大至专科生的政策依据为2022年4月14日中共郑州市委办公厅、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青年创新创业行动的工作方案》,因此要求申请人取得毕业证书的时间须在2022年4月14日(含)之后,同时为方便各受理单位核验申请人学历,要求申请人要在官方认证平台完成学历认证;

  ④与原购房补贴政策一致,申请人须是购房人本人或购房人配偶(夫妻均符合条件的可按各自标准同时申请)。

  2.明确用于申请补贴住房的用途、获取途径等条件:

  ①所购房屋用途须是住宅,包括成套住宅、非成套住宅、公寓等,不包括商业、办公等(申请人买过非住宅的,不影响此后在我市首次购买住房申请补贴);

  ②住房获取途径须是市场购买,包括购买法拍房,不包括继承、析产、直系亲属过户、拆迁安置、购买政策性保障住房等(申请人通过非市场购买途径获取房产的,不影响此后在我市首次购买住房申请补贴);

  ③所购房屋是新建商品住房的,须办理完成合同网签备案,缴纳契税,取得完税凭证,所购房屋是存量住房(法拍房)的,须取得不动产权证书;

  ④申请补贴的住房须是申请人或其配偶在年满18周岁后首次在郑州市通过市场化途径购买的住房(一是申请人18周岁前拥有房产的,不影响其成年后在我市首次购买住房申请补贴;二是申请人年满18周岁后,通过直系亲属过户、继承、赠与等方式有住房的,只要此后购买的住房符合申请补贴条件,即可以申请首次购房补贴;三是申请人年满18周岁首次购买住房后出售的,不再享受首次购房补贴;四是首次购房以申请人家庭为单位认定,已婚申请人申请补贴时查验夫妻双方房产情况,有一方在年满18周岁首次购买住房后出售的,夫妻双方均不再享受首次购房补贴)。

  3.其他要求:

  ①申请条件仅适用于毕业时间为2022年4月14日(含)之后的申请人,毕业时间在2022年4月14日之前的不适用此说明适用范围,仍按《郑州市青年人才首次购房补贴发放及非郑户籍人才购房实施办法》(郑政办〔2020〕24号)执行;

  ②补贴发放后,购房合同原则上不得撤销或变更,如果确需撤销或变更的,须先行退回购房补贴,再办理撤销或变更手续(合同撤销后再购房的仍可以新购房屋申请购房补贴);

  ③青年人才首次购房补贴只能申领1次,且不能与其他安居保障政策同时享受;

  ④所购房屋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之日起,不满3年的不得上市转让。

  (三)进一步规范申报材料办理程序

  根据上述办理条件,确定各受理部门应核验的材料,包括申请表、身份证、学历、户口、婚姻状况、购房证明、社保卡。在办理程序中明确受理单位:在市内五区购房的,由郑州市房地产市场和产权交易管理中心负责受理;在其他区域购房的,由房屋所在地住房保障部门负责受理。各受理单位根据申请人提供的资料对其是否满足申领条件进行核验,核准后出具《郑州市青年人才首次购房补贴核准确认单》。

  资金拨付参照原购房补贴政策,采用年初预拨付+年底清算的形式,经市政府批准后,市财政预拨付补贴资金,各受理单位依据《郑州市青年人才首次购房补贴核准确认单》将购房补贴资金全额拨付至申请人个人账户,市住房保障局每月向市财政局提供补贴发放情况,年终统一进行清算。

  三、政策问答

  1.有没有毕业三年内申请的限制?

  没有。

  2.35周岁(含)以下,指的是35岁生日之前还是36岁生日之前?

  不满36周岁。

  3.国外毕业也要求郑州市户口吗?

  需要郑州户口。

  4.无业人员自己缴纳灵活就业社保或者居民养老可以申请吗?正常缴纳社会保险满一个月指的是哪些险种?曾经有过一个月正常缴费记录就行?还是申请时必须正在参保并正常缴费?申请过就停保影响补贴发放吗?

  和生活补贴的一样,社会保险须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大数据查询正常缴纳或者申请人提供近2月内满30日证明材料,申请时必须正在参保并正常缴费,停保状态不予发放购房补贴。

  5.共有人可以申请吗?

  可以

  6.房屋用途是住宅怎么判断?购房合同上或房本上有标明吗?公寓也属于住宅吗?

  购房合同或不动产权证上用途会注明成套住宅、公寓等。公寓不算住宅,但有居住属性的公寓可以申请购房补贴。

  7.购买安置房可以申请吗?

  通过拆迁安置获得的房产不能申请,安置房取得产权证后再交易就和二手房性质一样了,购买二手房可以申请。

  8.青年人才首次购房补贴申请表从哪里获得?

  线下可以在人才窗口填写,线上可以通过政务服务网下载空表查看样表。

  9.房屋所在地是以购房合同或房本上的房屋坐落所在区域判断吗?

  一般是通过房屋坐落判断,部分区域交界小区或因区划变更等原因区划会变更可提前联系房管部门购房补贴窗口确认。

  10.购房补贴拨付至个人银行卡账号还是社保卡金融账户?

  拨付到材料清单中的社保卡金融账户

  四、各受理单位地址及咨询电话

  郑州市房地产市场和产权交易管理中心:

  咨询电话:67881180

  办理地址:商务外环路28号产权交易中心二楼人才窗口

  高新区管委会国土规划住建局:

  咨询电话:67127006

  办理地址:高新区科学大道与银兰路交叉口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E区E106

  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郑东新区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67880571

  办理地址:郑东新区黄河南路108号郑东新区房地产交易中心三楼大厅

  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地产管理局:

  咨询电话:66783503、61772352

  办理地址:航海路第二大街行政服务大厅

  郑州航空港综合试验区规划市政建设环保局:

  咨询电话:86102223、60890137

  办理地址:航空港区新港大道126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C区

  上街区房地产管理中心:

  咨询电话:56507010

  办理地址:上街区政务服务中心人才购房窗口

  荥阳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中心:

  咨询电话:65006167

  办理地址:荥阳市中原西路与飞龙路交叉口西北角荥阳市政务服务中心

  新郑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中心:

  咨询电话:69972905

  办理地址:新郑市中兴路与文化路交叉口东北角政务服务中心2楼B区

  新密市房地产管理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56176207

  办理地址:新密市文化街26房地产服务中心住房保障科

  登封市房地产开发管理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62861069

  办理地址:登封市少林大道东段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房管窗口

  巩义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中心:

  咨询电话:64566075

  办理地址:巩义市政通路102号住建局7楼708室

  中牟县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

  咨询电话:62136618/62136608

  办理地址:中牟县商都大道南房产大厦一楼C区C04窗口

  五、解读机关和解读人

  解读机构: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

  解读人:谭祎添

  联系方式:67889703

本文标签: 首次  申请人  郑州市  住房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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