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新生儿医保办理指南(条件+材料+注意事项)

地方特产2022-09-11 18:22:29智慧百科

珠海新生儿医保办理指南(条件+材料+注意事项)

  珠海新生儿医疗保险参保办理指引如下:

  【受理条件】

  父母任一方为本市户籍或驻珠现役军人的新生儿,可在母体妊娠期内以母亲名义参保。

  【申请材料】

  父母双方(如母亲为本市户籍,可只提供母亲居民身份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父母任一方为驻珠现役军人的,提供军人证明(如军官证、士兵证等)。

  【办事窗口】

  珠海市社保中心横琴、香洲、金湾、斗门、高新和高栏港办事处; 户籍所在地的居委会、村委会。

  【办结时限】

  即时办结

  【注意事项】

  1.新生儿出生前以母亲名义参保的,新生儿出生后需入籍本市,否则不能享受未成年人医疗保险待遇且缴纳的医疗保险费不能退还。

  2.新生儿出生后,应凭新生儿本市户口簿和《出生医学证明》到村居委或各办事处办理参保信息变更。

本文标签: 新生儿  参保  户籍  母亲  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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