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新生儿医保什么时候生效?
父母任一方为本市户籍或驻珠现役军人的新生儿,可在母体妊娠期内以母亲名义参保。
部分怀孕妈妈因各种原因没有在妊娠期间以母亲名义为新生儿参保的,新生儿在出生后3个月内,以未成年人身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从出生之日起缴费并享受待遇。
新生儿出生三个月后办理登记申报的,从缴纳医疗保险费的次月起享受未成年人医疗保险待遇。
需要提醒的是:新生儿出生后不符合入户条件的,需退回已享受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拓展材料:
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要简化审批手续,方便居民参保和报销医疗费用;明确医疗费用结算办法,按规定与医疗机构及时结算。加强对医疗费用支出的管理,探索建立医疗保险管理服务的奖惩机制。积极推行医疗费用按病种付费、按总额预付等结算方式,探索协议确定医疗费用标准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