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子女投靠父母入户流程
户政预约系统:点击查看
(一)申请人户口属广东省外的
1.申请人备齐所需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并预约后,到任一户籍窗口申请。
2.入户核准后,申请人凭《受理回执》并预约后,到提交申请的户籍窗口领取《准予迁入证明》,并持《准予迁入证明》到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出手续,由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签发《户口迁移证》。
3.申请人凭户口《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户口迁移证》、拟迁入地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需提交挂失证明。受理民警能查询到已报挂失的,可不提交挂失证明。)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数码相片回执及两张相片并预约后,到提交申请的户籍窗口办理入户手续。
(二)申请人户口属广东省内的
1.申请人备齐所需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并预约后,到任一户籍窗口申请。
2.入户核准后,由申请人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3个工作日内网上核准迁出。
3.申请人凭拟迁入地户口簿、居民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需提交挂失证明。受理民警能查询到已报挂失的,可不提交挂失证明)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数码相片回执及两张相片并预约后,到提交申请的户籍窗口办理入户手续。
(三)可登录珠海公安微信公众号进入“户政业务”平台递交申请材料(但申请人中有15至20周岁非广东省户籍人员的,该15至20周岁非广东省户籍的人员只能通过户籍受理窗口申请)。通过审核并预约后,只需携带资料到受理窗口一次,即可办结核准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