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对象
本市辖区内因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影响暂时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的企业和单位。参保职工300人以下的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
拓展材料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粤人社规〔2022〕9号)、《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实施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政策的通知》(粤人社规〔2022〕15号)等政策规定,我市符合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条件,已对符合条件享受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的企业、单位发放补助,总计发放企业8.97万家,发放金额4.74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