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惠州市户籍的人员,不一定能在惠州上牌,需要视当地的车管所能不能上,如大亚湾区是不可以的;而龙门县的话持居住证可以,但是具体要以车管所那边的回复为准。
通过惠州市人民政府的民意征集可知道:
排量在250CC以下(含250CC)的摩托车,且户口所在地符合登记摩托车条件的(市中心区三环路以外),可以办理摩托车上牌业务。
2003年开始,惠州市区范围开始实行“摩托车交通管制”措施,逐步减少和淘汰市区通行的摩托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2013年4月,惠州市公安局向社会发布了《关于惠城中心区道路交通限行通告》,并在市中心区入口设置摩托车禁行标志,禁止摩托车在惠州市区三环路(不含三环路)以内区域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