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录条件
补录的对象为已在大亚湾区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报名系统中进行了信息采集,并经审核符合条件,且未被公、民办学校录取的申请人。
注:已被民办学校第一、二、三批录取,或在公办学校招生中被录取(含申请积分入学后被补录或分流到其他公办学校)的申请人不纳入补录对象。
补录提交申请时间
8月14日、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注:进入校园的申请人应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①入校时须出示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配合扫场所码、出示行程卡、测体温。全程佩戴口罩、自觉保持距离。②近14天内如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接触史、疫情重点地区驻留史或其他任何疑似情况的,不可进入校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