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
申请条件:
参保人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以申领
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年限没有达到规定缴费年限;死亡;丧失国籍;享受其他基本养老保障待遇;不符合继续参保或领取待遇的其他条件。
所需资料:
1、有效身份证件;
2、银行卡(折);
3、填写《广东省社会保险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
经办流程:
(一)网上办理流程:
第一步:微信搜索粤省事,进入粤省事小程序—点击底部“办事”—点击“社保”服务
第二步:下滑找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并点击
第三步:选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一次性待遇申领”
第四步:点击“开始办理”
第五步:根据页面提示选择办理方式(本人/他人办理)—填写资料—上传所需材料—确认填写信息并提交
(二)线下办理流程:
第一步:参保个人带齐相关资料到所在镇、街道的社保经办机构前台进行一次性城乡居民养老待遇申领;
第二步:窗口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第三步:所在镇、街道的社保经办机构对个人提交资料进行审核并在1个工作日内办结一次性城乡居民养老待遇申领;
第四步:个人可在办事大厅窗口打印《核定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