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平图书馆读者证使用规则
1、每证可借图书3册,期限为30天,可续借2次,每次30天。超期者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严重警告,第三次直接注销借书资格。
2、续借:
(1)网上续借:
①在开平市图书馆官方网站(http://www.cnkaiping.cn/tsg/),馆藏查询栏目内,登录读者帐号进行图书续借。
②进入开平市图书馆微信公众号点击下方菜单栏-读者服务-我的图书馆登录读者帐号进行图书续借。
③手机下载安装超星移动图书馆APP,登录读者帐号进行图书续借。
(2)现场续借:
携带已借图书到开平市图书馆总馆及15个镇街图书馆分馆,或江门地区已加入“江门五邑联合图书馆”的各市区图书馆进行现场续借。
3、凭读者证可免费在江门地区已加入“江门五邑联合图书馆”的各市区图书馆通借通还各类图书。包含开平市图书馆总馆及15个镇街图书馆分馆。
4、凭读者证可免费使用开平市图书馆总馆及15个镇街图书馆分馆电子阅览室的计算机上网、浏览信息。
5、持证读者均可免费使用我馆数字资源如数字图书、移动图书馆。
6、凡书刊遗失或损坏严重者,应买回原书,不能买书者,依照内容和出版年代不同情况进行赔偿。
7、读者证丢失或损坏的,请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户口簿)到原办理馆挂失、补办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