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特定门诊报销限额说明

地方特产2022-09-13 16:48:39智慧百科

惠州特定门诊报销限额说明

  门特病种范围结合惠州市已实施的病种和省医疗保障局统一的病种范围确定,并实行分类管理。

  原则上每个病种设定医药费用年度限额或根据疗程设置总限额(以下简称限额)和病种有效期;病种有效期内医保基金支付治疗所发生的政策内医药费用不设起付标准,由统筹基金按规定比例支付,并与统筹基金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合并计算。

  门特病种限额原则上应按一个年度内的最高支付限额的月(或季)平均数逐月(或季)使用,不可跨年度使用。与门特病种疾病诊疗无关的医药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2021年1月1日零时起诊断为高血压或糖尿病并同时享受其它门特病种待遇的,可不在本人选定的门诊定点机构就医购药,所产生符合规定的医药费用由经办机构分别与定点机构结算,个人只需支付应由本人负担的部分。

  参保人经确认享受2项及以上门特待遇时,其中有1项属于不设年度限额门特病种待遇的,其他有年度限额的按其限额另外计算(按最高病种限额结算)。

  

本文标签: 限额  年度  费用  基金  医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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