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特定门诊申请权限的医院有:
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含仲恺分院)、惠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惠州市中医院、惠州市第一妇幼保健院、第二妇幼保健院、各县区人民医院及中医院、惠阳三和医院、惠州市中大惠亚医院、中信惠州医院、惠博医院;重症精神类疾病须在惠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及各县区指定的精神病院办理,肺结核须在惠州市结防所、慢病站及各县区指定的结核医院办理。
【拓展材料】
享受特定门诊待遇的参保人如何就医?
参保人应选择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在定点医疗机构检查、购药和零售药店购药时须凭社保卡、《门慢门特登记信息表》(在医院备案成功后取得)。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在核查人、证、卡一致后记账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