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就医说明
1、对于市外就医,经批准按规定转院的(即在我市定点医疗机构按规定办理转院手续的),或已办理长期异地就医手续的异地安置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发生的医疗费用,可纳入惠医保报销范围。
2、个人自付比例部分保障 ( 医保政策内 )
✔对于办理了长期异地就医备案(人员范围: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的参保人,经政府办医保核报后在本人备案登记的就医地统筹区域内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个人自付比例部分费用。
✔办理长期异地就医后未到本人备案登记的就医地统筹区域内医疗机构就医的不纳入报销范围
3、个人自负比例部分和自费部分保障 ( 医保政策外 )
✔对于办理了长期异地就医备案(人员范围: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的参保人,经政府办医保核报后在本人备案登记的就医地统筹区域内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个人自负比例部分和自费部分费用。
✔其中,医用耗材的个人自负 比例部分 和自费部分医疗费用,年度累计报销限额10 万元。药品的个人自负 比例部分 和自费部分医疗费用, 年度累计报销限额 额 2 20 0 万元 。
✔办理长期异地就医后未到本人备案登记的就医地统筹区域内医疗机构就医的不纳入报销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