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前往市外医院住院的
需在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后,凭本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办理入院手续,出院时按自行转院的报销比例。
住院零星报销材料
一、请将参保患者合法有效材料按如下顺序附后提交:
(一)医疗费用发票(原件加盖医院公章);
(二)医疗费用明细汇总清单(原件加盖医院公章)
(三)疾病诊断证明书和出院小结(原件加盖医院公章);
(四)患者社会保障卡(无社保卡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所持社会保障卡无医保金融账户或无社会保障卡的还需提供本人在本市开户的银行账户复印件(仅限本市的七大行:中行、建行、工行、农行、广发行、邮政行、农商行)
二、不同类别的报销业务还需提交以下专项材料:
(一)异地急诊住院的须提供入院前门(急)诊病历或住院病案首页;
(二)根据社保经办机构核报医疗费用的需要而要求参保人提供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