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渝北区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指南
(一)什么叫残疾人“两项补贴”: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简称残疾人“两项补贴”。
(二)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对象: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为具有渝北区户籍(不含两江新区直管区,下同)的城乡低保对象中持有渝北区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三代)的残疾人。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为具有渝北区户籍,持有渝北区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三代)的一级、二级残疾人。
(三)申请方式
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镇(街道)〕提出书面申请,分类别填写《重庆市渝北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申请审定表》《重庆市渝北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审定表》。本人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代理人或村(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委托书。
(四)补贴标准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每人每月70元。
一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每人每月100元。
二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每人每月83.3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