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行,石家庄9月照常限号。
教练车、通勤班车、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通行规定
(一)教练车从事教学活动时,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时间通行;每天7时至9时、17时至19时禁止在道路上从事教学活动。
(二)通勤班车按照指定的通行路线通行和站点停靠,不得在道路上随意停车和乱设站点。
(三)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全天限制通行复兴大街(原新元高速石家庄北收费站至石家庄南收费站)、三环路(含主路、辅路)以内道路。
限行不包含以下车辆
1、公共汽车、出租车、长途客运车(含旅游客车)、残疾人专用车、经公安交管部门核定的校车,以及持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班车通行证》的通勤班车;
2、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军车;
3、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以及殡葬专用车辆、邮政专用车辆、金融运钞车,持公安交管部门核发《抢修通行证》的抢险车;
4、悬挂新能源号牌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经批准的其他应急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