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低保家庭经济状况信息化核对要求

地方特产2022-09-13 18:48:10智慧百科

惠州低保家庭经济状况信息化核对要求

   家庭成员名下财产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核对发生时,家庭成员名下金融资产的人均金额(市值)不超过当地24个月低保标准。

  (二)名下的居住用途不动产(含住宅、公寓)总计不超过1套(栋),且名下无非居住用途不动产(含商铺、车库(位)等)。

  家庭已拥有1套(栋)居住用途不动产,且拥有泥砖房、父辈以上留下祖屋且申请家庭成员不作居住的,不认定为超过住房标准。

  (三)名下均无机动车辆(残疾人代步车、燃油摩托车、电瓶车除外)。

  (四)名下无商事登记信息。

  申请家庭成员名下查询到商事登记信息,属于无雇员的夫妻小作坊、小卖部(专营高档烟酒和奢侈品的除外),以及属建档立卡贫困户统一参加当地合作社、集体所有制公司等经济组织的,可申请复核,经工作人员调查核实后,视为无商事登记。

  上述财产解释如下:

  家庭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全部收入,即扣除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个人按规定缴纳的社会保障性支出及经营成本后的收入。主要包括:

  (一)工资性收入。指就业人员通过各种途径得到的全部劳动报酬和各种福利,包括受雇于单位或个人、从事各种自由职业、兼职、零星劳动得到的全部劳动报酬和福利以及其他工资性收入。

  (二)经营净收入。指从事生产、经营及有偿服务活动所获得的净收入,是全部经营收入中扣除经营费用、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和生产税之后得到的净收入。

  (三)财产净收入。指将其拥有的金融资产、不动产等其他非金融资产和自然资源,交由其他机构单位或个人支配而获得的回报并扣除相关的税费之后得到的净收入。包括利息净收入、红利收入、储蓄性保险净收益、土地征收补偿、房屋拆迁补偿、转让承包土地经营权收入、出租房屋和其他资产净收入等。

  (四)转移净收入。转移性收入指来自国家、单位、社会团体各种转移支付和家庭的其他转移收入,包括养老金或退休金、社会救济和补助、政策性生产补贴、政策性生活补贴、经常性捐赠、工伤补偿、事故赔偿、商业保险收入、彩票收入、赡养(抚养、扶养)收入等。转移性支出包括缴纳的税款、各项社会保障支出、赡养(抚养、扶养)支出、经常性捐赠和赔偿支出以及其他经常转移性支出等。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孤儿基本生活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老年人高龄津贴,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补贴,义务兵优待金,优抚对象的优待金、生活补贴,计划生育奖励与扶助金,见义勇为奖励金等不计入家庭收入。

  第十一条 家庭财产是指家庭拥有(含接受继承、赠与)的全部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和有价证券、基金)和实物财产(不动产、机动车辆、营运船只、大型工程机械等)及其它应当计入家庭财产的项目。

  家庭成员账户中属于扶贫“三保障”到户资金的,不计入家庭金融资产。

本文标签: 净收入  收入  名下  家庭成员  不动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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