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养老保险转移办理条件

地方特产2022-09-13 19:00:03智慧百科

惠州市养老保险转移办理条件

  转入申请条件

  (一)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入

  参保人跨省流动就业并按规定在省社保局参保缴费后,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接续:

  1.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的;

  2.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

  3.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最后参保地在省社保局,且在广东省内参保的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临时缴费账户除外);

  4.户籍地为广东省户籍的(最后参保地在外省且当地缴费满10年或以上的非临时缴费账户除外,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后才办理户籍迁移的除外)。

  (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入

  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现在省社保局参保,或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最后参保地在省社保局的参保人员,可以申请将省内异地养老保险关系转入省社保局

  转出申请条件

  职工调离省直参保单位的,按规定在新就业地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本文标签: 参保  基本养老保险  关系  社保局  户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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