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业务承办部门
少儿医疗保险业务按参保地属地化管理,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各分局少儿医疗保险科负责。
参保条件
未满18周岁的本市户籍少年儿童(以下简称少儿)。
办理流程
向社区、街道或社保机构提交参保材料。
社保机构审核,符合参保条件的,从监护人银行账户中扣取医疗保险费,若是少儿首次办理医保,首次办理金融社保卡免费。
温馨提示:
从2020年1月1日起出生的新生儿,其医保待遇享受的起始时间将由过去的3个月延长至6个月,即从出生后的次月1日起,6个月内完成医保缴费登记的,将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待遇,但若想享受跨年医保待遇,也应同时缴纳两年的基本医保费用。自出生之日起的6个月后参加基本医保的,将从参保缴费成功后的次月1日起享受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