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企业培训前申报办法
开展职工线上技能培训的企业,登录西安市人社局网上大厅,通过“促进就业十条措施”平台“企业职工培训”端口注册申报即可,无需跑腿。
申报程序和要求:
(一)企业职工培训补贴申报。坚持属地申报原则,中央企业、省属企业或其委托的培训机构向企业驻地市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报,市属及以下企业或其委托的培训机构向驻地县级(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报或由市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指定补贴申报的受理部门。
1.申报及资金拨付程序。企业或培训机构应事先制定培训方案,内容包括企业或培训机构基本情况、培训条件(师资、场地、设施等)、培训工种(项目)、培训人数、培训内容、进度计划、保障措施等,于培训开始前15天将培训方案向企业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经其审核同意并明确培训补贴标准,方可实施培训。培训结束后,企业或培训机构应在规定时间内(其中,企业职工各类培训补贴在培训结束后15天内,项目制培训补贴在培训结束后2个月内)向其报送培训方案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培训补贴,企业举办的职业院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向学校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
2.培训补贴申报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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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主体:
西安企业线上培训前怎么申报
线上培训申报审核。
企业和目录清单内培训机构拟开展线上培训的,应在培训前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上报开班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方可组织开展培训。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于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书面通知是否同意开班,并明确所申报培训工种的补贴标准。
开班申请除《关于做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市财发〔2020〕1号)确定的内容外,还应包括线上培训方案(包括线上培训平台、线上课程、师资、培训对象、线上培训课时、占总课时比例等),培训由企业组织的,还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等资质证明材料。对前期已开班但仍未结束理论课程的班次,培训机构只需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交线上培训方案,经其审核同意后,可对剩余理论课程开展线上培训。
企业和培训机构仅提供线上培训方案,并承诺在一定时限内提供完整培训方案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可同意其先行开班,开班后由企业和培训机构在承诺时限内补报完整培训方案。
企业或培训机构按培训方案完成包含线上培训内容的培训课程后,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交以下补贴申报材料:学员花名册、授课记录证明材料、学员取得的证书、开户银行账户信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