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失业补助金一个月额度
发放额度:
(1)在我市累计参加失业保险缴费满1年及以上的,失业补助金标准按我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的50%发放。
失业补助金标准为774元/人/月(含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2)在我市累计参加失业保险缴费不满1年的,按我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的15%发放。
失业补助金标准为232.2元/人/月
领取期限:
1.领取期限最长为6个月,只能申请一次。
2.计发失业补助金,不核减参保缴费年限,失业人员原有缴费时间予以保留,对重新就业并参保的失业人员,缴费时间累计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