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江门市参加失业保险缴费1年(含)以上,失业补助金标准为774元/人/月(含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2)缴费不满1年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232.2元/人/月。
失业补助金申领指引
申请平台:粤省事小程序
线上申领:
微信搜索“粤省事”小程序,登录后,选择城市为“江门”,下滑→社保医保→失业→失业补助金申领,图例如下:
温馨提示:
线上申领时,若已办理并激活社保卡,则无需提供社保卡账号,系统自动读取,失业补助金将自动发放到您的社保卡金融账号,凭社保卡可直接在所属银行ATM机上取款。
拓展阅读:线下申领
凭身份证或社保卡到江门市各市(区)社保经办机构(最后失业的参保地)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