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参保职工配偶未参保的生育待遇如何申请?
参保职工未就业配偶未参加职工生育保险(本市职工医保)和户籍所在地城乡居民医保(本市居民医保),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住院分娩或中止妊娠产生的政策内住院医疗费用的,持相关材料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
办理材料:
1、结婚证(核原件留复印件)
2、医疗费用发票
3、医疗费用明细汇总清单
4、疾病诊断证明书
5、出院小结(以上资料原件并加盖医院公章)
6、《惠州市职工未就业未参保配偶生育医疗待遇申请表》
7、参保男职工的社会保障卡原件
所持社会保障卡无医保金融账户或无社会保障卡的还需提供本人在本市开户的银行账户(仅限七大行:中行、建行、工行、农行、广发行、邮政行、农商行)
温馨提示:申请职工未就业未参保配偶生育医疗待遇时最好携带计划生育服务证(或计划生育证明)和出生医学证明(或死亡证明)原件,以便快速核对。
【拓展材料】
各级医院的产检门诊报销比例:
项 目 | 报销比例 | 最高支付限额 | ||
一级医院 | 二级医院 | 三级医院 | ||
职工医保 | 95% | 1500元 | ||
居民医保 | 75% | 1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