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条件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未领取待遇人员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
二、办理流程
(一)网上办理流程:
1、登录。申请人登录事项申办页面。
2、申请。申请人按事项所需的材料上传电子材料并提交申请。
3、办理结果。缴费成功的,即办结业务;缴费失败的,需到就近社保对外服务经办机构查询。
(二)窗口办理流程:
第一步:缴费申请,参保人向经办机构提交缴费申请。
第二步:受理,经办机构推送应征缴费数据至税务。
第三步:缴费,参保人通过税务部门或微信或授权银行代扣等途径缴费。
第四步:记账,社保经办机构接收数据,完成记账。
三、申请材料
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四、办理地点
(一)网上:手机微信/支付宝/粤省事小程序/广东政务服务网
(二)线下:江门市各地的公共服务中心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