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收费。
档案管理服务机构提供免费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不会收取档案保管费、查阅费、证明费、转递费等名目的费用。
档案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以下简称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包括: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设立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以及经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授权的单位。
其他任何未经授权的单位不得开展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严禁个人保管本人或他人人事档案。
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主要提供以下服务:
1.档案的接收、转递;
2.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和归档;
3.档案的整理和保管;
4.为符合相关规定的单位提供档案查(借)阅服务;
5.依据档案记载出具存档、经历、亲属关系等相关证明材料;
6.为相关单位提供入党、参军、录(聘)用、出国(境)等政审考察服务。
毕业生办理流动人员档案业务,可登录广东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信息系统查看办事指南或在线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