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方案》公布了,明确2021年10月至12月底为江门市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期。
从2021年10月起至12月底,对原已参加居民医保的参保人,若未参加我市职工医保的,仍实行由银行代扣代缴方式扣费参保,即直接从个人社保卡缴费账户或本人指定的缴费账户中代扣代缴居民医保个人缴费。参保人应按个人缴费标准376元足额存入扣费账户,以免影响参保缴费,因存款不足导致未能按时代扣个人缴费的,将视为自动弃保。若正在参加职工医保的,不得重复参加居民医保。
请广大城乡居民参保人在集中扣费期内(2021年10月至12月底)确保扣费账户有足够金额扣缴2022年度居民医保参保费(37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