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重复户口如何办理户口注销?
(1)申请人携带材料到户籍地公安户政窗口提出申请,根据现场工作人员指引进行办理。
(2)户籍地公安户政窗口受理申请,在4个工作日内签署审核意见后,呈报县(区)公安机关在3个工作日内签署审批意见后由受理窗口办结。
特别说明:凡需发函至外单位(或其他部门)协助调查的,函调工作时间不记入以上工作时限。
其他要求
(1)《重复(虚假)户口核查处理审批表》由受理民警录入信息后系统自动生成并由申请人现场签名确认,无需填写纸质表格。
(2)收缴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3)出具户口注销证明。
(4)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遗失的需提交个人书面遗失声明,并在其户口底册和《申请表》中注明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已遗失。
(5)当事人不配合不到现场办理的,予以公告注销,在其户口底册注明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未收缴。
(6)对于重复户口已经公安机关核实清理确认后保留的唯一户口,不得申请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