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医保门诊选点登记
1、办理平台:“粤医保”
2、办理流程:
参保人激活医保电子凭证成功后即可在小程序主页点击“业务办理”模块或 “查看更多”中点击“门诊选点登记”均可进入办理门诊选点登记模块。
第一步:点击【门诊选点登记】,按步骤依次点击;
第二步:选择需要门诊选点登记的定点医疗机构(符合普门选点定点医疗机构名单可以通过江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官网查看。长按)
完成后点击提交,系统显示“提交成功”,选点结果信息可在前端页面展示。
第三步:提交属地医保经办机构审核,进度情况可通过点击“我的”查看办理进度情况。
第四步:最后查看审核通过情况,显示办理成功。
按照江门市医疗保险政策规定,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可选择一家基层医疗机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可选择一家基层医疗机构和一家非基层医疗机构,作为个人普通门诊定点机构。
新增门诊选点时间不作限制,参保人在就医前办理选点手续即可。但若需变更下一年度个人普通门诊定点机构的,则需在每年的10月至12月办理,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变更手续的,从次年1月1日起,将按规定视为继续选定原普通门诊定点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