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户口注销登记——参军服役注销户口
1.办理条件
本市户籍居民应征服现役或入读军校的。
2.办理材料
(1)《入伍通知书》或《军校录取通知书》。
(2)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常住人口登记卡)。
其他情形:
已服现役未注销户口的,凭申请人《士兵证》或《军官证》和所在部队出具的证明办理注销。
3.办理流程
(1)申请人携带材料到公安户政窗口提出申请,根据现场工作人员指引进行办理。
(2)公安户政窗口受理、审核,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
4.其他要求
(1)《注销户口申请审批表》由受理民警录入信息后系统自动生成并由申请人签名确认,无需填写纸质表格。
(2)在居民户口簿上盖注销章(收缴集体户本人的常住人口登记卡)。不收缴居民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