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随军家属落户条件

地方特产2022-09-13 19:53:18智慧百科

惠州随军家属落户条件

  惠州随军家属入户办理条件

  驻惠部队军官、文职干部、士官,符合部队有关随军条件规定的,经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其配偶、未婚子女可申请随军迁入本市居民户口。

  办理说明:

  (1)《入户申请审批表》由受理民警录入信息后系统自动生成并由申请人签名确认,无需填写纸质表格。

  (2)申请人属于省外迁入的应审批签发《准予迁入证明》。

  (3)户政窗口受理时,申请人或其直系亲属有房产的,提供房产证件材料,可以迁入到房产地址立家庭户;

  申请人提供政府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使用证明的,可以迁入到房屋地址立家庭户;

  申请人提供《出租屋租赁登记证明》和房屋产权人同意入户公证书,可以迁入到房屋地址立家庭户;

  申请人提供经户主书面同意的亲友户口簿原件,且亲友家庭户口为城镇户口的,可以挂靠到亲友家庭户;

  申请人可以迁入部队家属集体户。

  

本文标签: 申请人  家庭  房屋  亲友  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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