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亲属关系证明
(1)办理条件
居民在办理社会事务时,所持的户口证件不能反映亲属之间关系,但在户籍历史档案中可以查找到亲属关系的,可以申请出具亲属关系证明。
(2)办理材料
①书面申请报告(陈述事由及线索)。
②申请人居民身份证。
(3)办理流程
①申请人携带材料到公安户政窗口提出申请,根据现场工作人员指引进行办理
②户籍地公安户政窗口受理、审核,当场办结。
(4)其他要求
①居民从事有关活动,居民户口簿足以证明身份和亲属关系的,公安机关不再出具证明。
②户籍证明可打印或手工填写。字迹要清晰,填写时用蓝色或黑色墨水,不得打印与手写混杂,不得涂改,证明须有承办人签章和出具日期,加盖公安机关户口专用章。
(5)办理地点
户籍地公安户政窗口》》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