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期换领准予迁入证明
1、办理条件
公民所持《准予迁入证明》超过证件有效期限,但自签发日期后不超过半年的,可申请换领。
2、办理材料
(1)居民身份证
(2)原准予迁入证明。
(3)书面申请报告书(陈述事由)。
注:具体材料要求以办理地点要求为准。
3、办理流程
(1)申请人携带材料到户口窗口提出申请,根据现场工作人员指引进行办理。
(2)发证公安机关户政窗口受理、审核,当场办结。
4、其他要求
《准予迁入证明》过期,且已超过半年期限的,应重新申请迁入。
5、办理地点》》点击查看各区县公安户政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