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亚湾开发区引进人才落户条件
1.应届普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含暂缓就业)高校毕业生;
2.往届普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非全日制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人员(普通全日制大专和国家承认的非全日制教育本科学历的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和技能型人才,已与引进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引进单位为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3个月以上。
办理地点
大亚湾区公安局户政科
办理地点:惠州市大亚湾区石化大道中科技创新园科技路1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户政科1-3号窗口
办公电话:0752-5562990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8:30-12:00,14:00-17:30)法定假日除外
位置指引:附近公交201、203、299,深惠1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