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设立单位集体户办理流程
1、携带材料到单位单位所在地县(区)公安户政部门提出申请
2、公安户政部门受理申请,符合条件,材料齐全的当场予以纸质审批。
注:此业务无系统录入操作,需有单位人员入户时才进行系统录入操作设立单位集体户,同时确立户主。
相关要求
1、新立集体户应为住宅楼宇门(楼)牌号地址,不得设立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办公地址。
2、户政窗口民警在第一次办理单位人员户口迁移中,可凭纸质《申请设立集体户口登记表》审批情况进行系统录入操作设立单位集体户,同时确立户主,并打印集体户口簿。
3、县(区)户政部门要每年定期组织核查清理工作,对符合条件设立家庭户的人员﹐要积极做好迁出单位集体户的联系沟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