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省非江门市户籍灵活就业人员(不含男60周岁、女55周岁后取得广东省户籍的人员)
情况1:省内跨市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在我市缴交企业养老保险累计满5年且我市为最后参保地的,可在我市缴交企业养老保险。
情况2:此类参保人取得我市居住证的,可在居住证属地的基层服务机构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情况3:此类参保人取得我市就业证的,可在就业证登记地的税务部门办理参加企业养老保险的手续。
情况4:属于八类特定人员的,可以在从业单位参加工伤保险。
情况5:属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在我市注册地的税务部门办理参加企业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