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台灵活就业人员
此处的港澳台灵活就业人员指在本市就业、居住或就读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地区居民。
情况1:此类参保人在我市灵活就业且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按我市规定参加企业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不含生育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情况2:此类参保人取得我市就业证的,可在就业证登记地的税务部门办理参加企业养老保险的手续。
情况3:属于8类特定人员的,可以在从业单位参加工伤保险。
情况4:属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在我市注册地的税务部门办理参加企业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