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东稳定居住就业落户办理所需材料

地方特产2022-09-13 21:59:19智慧百科

惠东稳定居住就业落户办理所需材料

  惠东县居住就业入户(外省市)

  办理材料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2)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凭证或居住证(申请人因证件丢失无法提供的,提供书面丢失声明)。

  其他情形:

  (1)申请人已婚的提供结婚证(离婚的,提供离婚证或法院调解书、法院判决书)。

  (2)申请人直系亲属随迁的,提供直系亲属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和亲属关系证明。已婚的还需提供结婚证(离婚的,提供离婚证或法院调解书、法院判决书)。

  惠东县居住就业入户(市内移居)

  办理材料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2)实际居住就业(创业)证明材料之一:

  ①本人或其直系亲属房屋产权证明材料。

  ②合法所有权属于政府的租赁房屋(廉租房、保障房、直管房等),政府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使用证明。

  ③政府房管部门(备案)出具的《出租屋租赁登记证明》。

  ④房屋租赁合同或房屋出租人出具的住宿证明(借住证明)。

  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在职证明。

  ⑥工商营业执照。

  ⑦其他能证明实际居住就业(创业)的材料。

  其他情形:

  (1)申请人已婚的提供结婚证(离婚的,提供离婚证或法院调解书、法院判决书)。

  (2)申请人直系亲属随迁的,提供直系亲属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和亲属关系证明。已婚的还需提供结婚证(离婚的,提供离婚证或法院调解书、法院判决书)。

  【拓展材料】

  惠州进一步放宽惠阳区、大亚湾开发区和仲恺高新区3个市辖区落户政策。在惠阳区、大亚湾开发区和仲恺高新区3个市辖区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居住满2年(连续办理居住登记2年或以上),且连续合法稳定就业满2年或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2年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直系亲属可以申请迁入居住地常住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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