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城区设街道办事处地区居住就业入户(外省市)
办理条件
在惠城区设街道办事处地区(包括桥东街道、桥西街道、江南街道、江北街道、龙丰街道、河南岸街道、水口街道、小金口街道)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且居住满3年(连续办理居住登记3年或以上)、连续合法稳定就业满3年或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3年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直系亲属可以申请迁入本市居民户口。
惠城区设街道办事处地区居住就业入户(市内移居)
办理条件
惠东县、博罗县和龙门县居民,已连续缴纳社会保险3年以上的,可在惠城区设街道办事处地区(包括桥东街道、桥西街道、江南街道、江北街道、龙丰街道、河南岸街道、水口街遒、小金口街道,下同)实际居住地址申请迁入居民常住户口;
惠阳区、大亚湾开发区、仲恺高新区和惠城区马安镇、横沥镇、三栋镇、汝湖镇和芦洲镇居民,已连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可在惠城区设街道办事处地区实际居住地申请迁入居民户口;
惠城区设街道办事处地区居民可在实际居住地申请迁入居民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