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领说明:补贴对象应按季度(或半年)向参保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对上季度(或半年)已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首次补贴申请应于办理就业登记之日起1年内提出。
补贴对象:就业困难人员、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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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步:点击【申请补贴】,跳转至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
第三步:登录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可以选择注册账户密码,也可以使用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扫码登录;
第四步:登录后,在搜索框找到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按页面提醒即可提交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