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人才引进落户办理材料一览

地方特产2022-09-13 22:01:06智慧百科

惠州人才引进落户办理材料一览

  惠州人才引进落户办理材料一览

  一、惠城区申请资料

  1、填写《惠城区引进人才入户资料核准表》(一式两份,由本人填写,现场签名确认(加盖手印),引进单位盖章,并粘贴本人近期大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2、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可登陆国家税务局个人所得税APP下载打印);

  3、个人征信报告详细版(请您通过微信关注“广东征信预约”小程序,详细了解全市各查询网点地址和服务电话);

  4、引进单位发放工资明细表及银行流水(加盖单位公章,入户惠城区乡镇提供近三个月工资明细,入户街道提供近六个月工资明细);【银行流水或者第三方转账记录(如支付宝账单、微信账单)二选一】

  5、入户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核原件收复印件);

  6、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核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骑缝章);

  7、申请人的学历或专业技术、技能资格证书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其中:

  ①学历型人才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在线验证打印交打印件);取得国(境)外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的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核原件收复印件);

  ②技能型人才提供中级及以上技能证书(核原件收复印件)(需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网可查询);

  ③专业技术型人才提供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核原件收复印件)。

  二、大亚湾区人才入户核准办理条件及所需资料清单

  1、学历型人才提供材料

  (1)填写《惠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申请核准表》(一式两份)。

  (2)申请人的毕业证、《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3)申请人近期大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4)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另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登陆教育部指定的唯一学历查询网站“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在线验证打印,交打印件两份)。

  (5)取得国(境)外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的留学归国人员另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6)取得非全日制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另需提供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7)缴纳社保清单(社保窗口打印,一式两份)。

  (8)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两份)。

  (9)劳动合同复印件(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2、专业技术人才提供材料

  (1)填写《惠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申请核准表》(一式二份)。

  (2)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3)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4)申请人近期大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5)缴纳社保清单(社保窗口打印,一式两份)。

  (6)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两份)。

  (7)劳动合同复印件(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3、技能型人才提供材料

  (1)填写《惠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申请核准表》(一式二份)。

  (2)由地级以上市相关部门认证的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获得相应技能称号或表彰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申请人近期大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5)缴纳社保清单(社保窗口打印,一式两份)。

  (6)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两份)。

  (7)劳动合同复印件(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三、其他说明

  1、其他区县可按照上述材料准备好相关的文件;《xxx引进人才入户申请核准表》,大家可以到各区县的服务大厅咨询相关事宜或者提前致电所在地人社局、12333咨询。

  2、社保缴费记录时长要求

  ①申请人在惠城区所属引进单位连续缴纳满6个月社保记录证明2份(由社保或地税部门打印并盖章,其中人才中心只收取一份,一份自己留存给市公安部门入户审批备用);

  ②惠阳区、大亚湾开发区、仲恺高新区、惠城马安镇、横沥镇、三栋镇、汝湖镇和芦洲镇需要连续缴纳社会保险3个月以上的缴费清单,其他要求如上。

  3、劳动合同要求:

  惠城设街道办事处地区有签订1年以上合同;其他区县及惠城相关镇无这个要求。

  说明:不受社保条件限制的人群如下

  ①惠阳区、大亚湾开发区、仲恺高新区、惠城马安镇、横沥镇、三栋镇、汝湖镇和芦洲镇需要连续缴纳社会保险3个月以上的缴费清单。

  ②惠城设街道办事处地区为应届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含暂缓就业)高校毕业生。

  到派出所等办理随迁等需准备的材料:

  1、配偶随迁的,提供《结婚证》、配偶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父母随迁的,提供父母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亲属关系证明;

  3、未婚子女随迁的,提供未婚子女《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属关系证明;

  4、如确定可以若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一份《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委托书写明:委托人、被委托人姓名及身份证号,委托办理事项,委托办理时间,委托人签名并按指纹

  5、如自购房或者是其他住房的,需要准备好相关的住房证明材料(如房产证或购房合同+贷款合同+购房发票,二手房需到房产局查询“不动产登记结果”(落户到单位或集体户口不需要提供))

本文标签: 复印件  原件  两份  申请人  居民身份证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大家正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