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最新公布的“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江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本办法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7月31日)可知:
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我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首次申请提取金额不超过申请时每月可提取金额上限的6倍,以后提取时间间隔不得少于6个月,间隔期满未提取的,可累计提取。
公积金网上提取办理图解
一、江门公积金
二、图解流程
第一步:进入上述【江门公积金小程序】;
第二步:点击【我的】,进行个人信息认证;
第三步:登录个人信息后,点击【首页】,进入后查看首页上面的【我要提取】;
第四步:按照页面提醒即可完成提取操作。
》》》拓展阅读:公积金提取进度查询方式
1、江门公积金微信公众号
2、“粤省事”微信小程序
3、“广东公积金”微信小程序
4、支付宝APP
5、广东政务服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