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夫妻投靠入户需提供和审核的证明材料:
(1)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2)结婚证。
(3)与军人结婚投靠配偶父母处的,提供军人的《军人身份证》及《军(警)官证》和亲属关系证明。
(4)与港澳台同胞结婚投靠配偶父母处的,提供港澳台身份证件和亲属关系证明。
(5)与华侨结婚投靠配偶父母处的,提供华侨身份证件(如属外文证件,需提供公证机构出具的翻译公证)和亲属关系证明。
其他情形:
子女随迁的,提供子女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和亲属关系证明。已婚的还需提供结婚证。
惠州子女投靠父(母)需提供和审核的证明材料:
(1)投靠人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2)被投靠人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结婚证。( 3)投靠人与被投靠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其他情形:
(1)投靠人是未成年人,父母离婚后申请投靠非抚养方的,还须提供父母的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法院调解书),经父母双方协商且签订的同意书。
(2)投靠人已婚的需提供结婚证(离婚的,提供离婚证或法院调解书、法院判决书)。
(3)投靠人的配偶、未成年子女随迁的,提供配偶、未成年子女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和亲属关系证明。
惠州父(母)投靠子女需提供和审核的证明材料:
(1)投靠人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2)被投靠人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3)投靠人与被投靠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其他情形:
投靠人已婚的需提供结婚证(离婚的,提供离婚证或法院调解书、法院判决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