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投靠入户办理条件
(1)配偶是本市户籍居民,可申请随配偶迁入本市居民户口。
(2)配偶是军人、港澳台同胞或华侨的,且配偶父母是本市户籍居民,并在配偶父母所在地生活和工作的,可申请随配偶父母迁入本市居民户口。
子女投靠父母入户办理条件
父(母)是本市户籍居民,可申请随父(母)迁入本市居民户口。
父(母)投靠子女入户办理条件
成年子女是本市户籍居民,可申请随子女迁入本市居民户口。
办理流程
全市任一公安户政窗口受理申请,在4个工作日内签署审核意见后,呈报户籍地县(区)公安机关户政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签署批准意见后,由受理窗口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