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1、有曾用名、繁体汉字姓名、多音字姓名或者非标准汉语发音姓名的;
2、曾持有护照的;
3、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认可的其他情形。
申请材料:
1.申请人居民身份证
2.广东省出入境证件数字相片及采集回执
3.申请人所持护照
4.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申请人未满16周岁的还需提交:
1.出生医学证明(原件1,复印件1)
2.户口簿(原件1,复印件1)
3.监护人身份证(原件1,复印件1)
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还需提交:单位同意函
申请流程:
一、网上办理
1.登录广东省公安厅出入境服务“网上预受理”入口
2.申请人按提示填写所需的申请,并提交申请,系统自动生成预受理号;
3.申请人按预约时间到办证大厅提交材料及采集指纹进行受理后凭受理回执交费;
4.申请材料受理成功后,通过审批、制证后按申请人选择方式(速递或不速递)等待取证。
二、窗口办理
1、申请人通过现场提出申请,根据要求提交申请材料。申请表单及填写说明登录广东省公安厅出入境服务专栏;
2、受理机关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可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经审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机关应5个工作日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3、符合条件的出具受理回执。
具体详情如下:
申请费用: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