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离婚登记须知

地方特产2022-09-13 22:06:03智慧百科

惠州离婚登记须知

  惠州离婚登记须知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书面签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拓展材料】

  惠州婚姻登记预约须知:

  1、网上预约须提前1天预约,可预约15天内的号源。

  2、请按照预约日期和时段到场报到。不能按约办理的,应当提前1天以上(含1天)取消预约。在30天内出现2次预约成功后未到现场办理的,也未提前取消预约的,视为爽约。爽约的,须从爽约之日起15天后才能再预约。

本文标签: 婚姻登记  机关  惠州  三十日  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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