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惠州市办理离婚登记须进行两次预约,第一次是“离婚登记申请预约”,第二次是冷静期满后的“离婚登记预约”。
预约入口及简易流程:
第一次:离婚登记申请预约(进入预约入口→点击“开始预约” →点击“离婚登记申请”)》》点击查看详细流程
第二次:离婚登记预约(进入预约入口→点击“开始预约” →点击“离婚登记”)》》点击查看详细流程
(二)粤省事小程序(扫码进入)→办事→人生事→婚姻→离婚登记申请预约/离婚登记预约》》点击查看离婚登记申请预约、离婚登记预约详细流程
离婚新变化: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书面签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