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高层次人才待遇发放项目标准
1.创业领军人才创业项目资助:300万元,资助分三年按2:3:5的比例发放。
2.创新领军人才专项工作经费资助:100万元,资助分三年按2:3:5的比例发放。领军人才获得国家、省人才项目资助的,分别按1:1、二分之一配套。
3.留学归国人员创新创业项目资助:每个项目10万元—50万元;“特别优秀项目”资助最高200万元;资助分三年按2:3:5的比例发放。此外,留学归国人员获得国家和省的人才项目资助,均按1:1配套。
4.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补贴:柔性引才的每人/每个项目每年最高10万元;柔性引进海外专家项目获国家、省级人才项目支持的,引智项目单位可获得1:1的配套资金支持。
5.高层次人才安居租房补贴:每人每月3500—6500元,最多享受三年;两院院士最高1000元/天。
6.“名师名医名家”人才特殊津贴:每人每月500—1000元,享受期为3年。
7.专家工作室补贴:每个一次性建设经费资助最高10万元。
8.高技能人才养老保险补贴:按个人当年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50%的标准给予补贴,每一技术等级补贴期限最长为3年。
9.高级技师生活补贴:一次性补贴每人1万元。
10.江门市首席技师补贴:每人每月津贴1500元,享受期最长为3年。
11.技能名师工作室补贴:一次性资助10万元,并对其中领衔的名师、技能大师给予每人每月津贴1500元,享受期最长为3年。
12.国际认证高技能人才补贴:按其培养成本50%的标准给予不超过2万元的资金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