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职工按规定缴纳了职工医保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参保职工符合上述条件享受生育津贴时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用人单位已经为职工按时足额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的,自缴费次月起,职工可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拓展材料】
生育津贴高于或低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如何发放?
生育津贴高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当将生育津贴余额支付给职工。
生育津贴低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职工依法享受的生育津贴,按照规定免征个人所得税。
本条所称职工原工资标准,是指职工依法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职工依法享受假期前参加工作未满12个月的,按其实际参加工作的月份数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