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起,金鸿公路龙湖段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将启用
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规范车辆通行秩序,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自2022年4月10日起启用金鸿公路龙湖段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抓拍车辆“超速行驶”“驾乘车辆无系安全带”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并进行处罚。监控点位安装地址如下:
1.金鸿公路3km+300m由西往东方向、3km+300m由东往西方向;金鸿公路8km-220m由西往东方向、8km-220m由东往西方向。
2.金鸿公路8km-220m至3km+300m区间由西往东方向、金鸿公路8km-220m至3km+300m区间由东往西方向。
汕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