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公积金死亡提取条件+材料

地方特产2022-09-13 22:47:33智慧百科

惠州公积金死亡提取条件+材料

  申请条件

  1、在惠州缴纳公积金的职工

  2、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申请材料

  ①提取申请人《居民身份证》;

  ②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有效身份证件;

  ③死亡证明(死亡证、火化证或被宣告死亡相关文书);

  ④合法有效的继承人、受遗赠人证明文件(包括公证部门出具的遗嘱公证书或者遗产法律文书)。

  说明:如账户余额10000元(含)以下的,凭原单位或社区居委会证明,该证明内容须说明提取申请人与死亡职工的关系,并列明其他法定继承人及身份证件号码,并由所有继承人签字确认,可不提供公证书

  特别说明:

  符合本项提取条件的职工,被继承人公积金余额只可转入职工本人或继承人、受遗赠人名下,如存在多个继承人的,共同继承人需协商认定其中一个转账账户。

  申请流程

  申请人携带上述材料,前往就近的公积金中心办理;还可以登录公积金服务大厅办理。

本文标签: 继承人  职工  公积金  余额  公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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