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1、在惠州缴纳公积金的职工
2、在惠州翻建自住房的,想要提取公积金的。
翻建自住住房申请提取需提供以下资料 :
①提取申请人《居民身份证》
②《不动产权证》或《房地产权证》(权属人必须为提取申请人或提取申请人配偶);
③《翻建许可文书》(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翻建许可批复);
④《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⑤《工程造价预算书》;
⑥结婚证、配偶身份证(配偶是产权共有人或为提取申请人才需提供 )。
特别说明:
翻建自住住房,是指原有住房需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或利用少数主体构件进行改造的工程。符合本项提取条件的职工,可以提取翻建许可文书签发当月之前(含当月)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但提取金额不得大于工程总造价金额。提取时限为翻建许可文书签发日期起一年内,只可提取一次。
申请流程
申请人携带上述材料,前往就近的公积金中心办理。